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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縣自然資源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根據(jù)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武平縣人民政府批準(武政地〔2022〕68號),武平縣自然資源局定于2022年9月28日上午9 時30分,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縣市民服務中心5號樓四樓),拍賣出讓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原自來水公司地塊、武平三中南側地塊、巖前鎮(zhèn)客運站地塊、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和武東鎮(zhèn)客運站B地塊等6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地塊基本情況
宗地編號 |
地塊名稱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P2022-5 |
中街西路北側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商鋪、商場,不含商業(yè)辦公)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P2022-6 |
原自來水公司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
住宅70年 |
P2022-7 |
武平三中南側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
住宅70年 |
P2022-8 |
巖前鎮(zhèn)客運站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商鋪、商場,不含商業(yè)辦公)、交通運輸用地-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客運站)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交通運輸50年 |
P2022-9 |
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 |
住宅用地-城鎮(zhèn)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業(yè)用地(商鋪、商場,不含商業(yè)辦公)、交通運輸用地-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客運站) |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交通運輸50年 |
P2022-10 |
武東鎮(zhèn)客運站B地塊 |
交通運輸用地-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客運站維修場) |
交通運輸50年 |
二、地塊主要規(guī)劃設計條件
宗地 編號 |
規(guī)劃用地面積(㎡) |
出讓用地 面積(㎡) |
容積率 |
計容建筑面積(㎡)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限高(m) |
P2022-5 |
3650 |
3650 |
>1.0且≤1.5 |
>3650且≤5475(商業(yè)建筑面積≤273) |
≤32 |
≥25 |
住宅≤24商業(yè)≤10 |
P2022-6 |
6966(其中公共道路用地面積1290) |
5676 |
≥1.8且≤2.0 |
≥10217且≤11352 |
≤25 |
≥25 |
≤54 |
P2022-7 |
21219(其中公共道路用地面積978) |
20241 |
>1.0且≤1.6 |
>20241且≤32385 |
≤32 |
≥30 |
≤24 |
P2022-8 |
8678(其中國道及主干道預留用地面積1690) |
6988(其中客運站停車場面積3341) |
>1.0且<1.3 |
>6988且<9084(其中客運站建筑面積>2200,住宅面積<5624,商業(yè)建筑<1260),已建建筑面積2862 |
≤27 |
≥10 |
≤24 |
P2022-9 |
2579 |
2579(其中客運站停車場面積1005) |
>1.0且≤1.1 |
>2579且≤2836.9(其中470<客運站建筑面積≤485,住宅面積≤1889.9,商業(yè)建筑≤462),已建建筑面積2836.4 |
≤30 |
≥10 |
≤13 |
P2022-10 |
753 |
753 |
<0.25 |
<188 |
≤30 |
≥10 |
≤10 |
P2022-5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中街西路北側地塊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2〕22號)。
P2022-6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原自來水公司地塊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2〕21號),地塊西側(銜接沿河東路)至東南側5.5米小區(qū)級公共道路及地塊北側人行道,由地塊競得者承建(含地下公共管線),道路線型在保證與沿河東路接口位置不變且不超出建設用地界線的前提下允許適當調整,調整后建筑退讓標準保持不變。地塊競得者應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統(tǒng)一設計、統(tǒng)一審查及高標準建設,并同步報批設計方案,建成后開放使用,不得圍合、占用;地塊內涉及排洪溝改道應在本地塊內改道且改道應與小區(qū)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且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出讓年限為住宅70年。
P2022-7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武平三中南側地塊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2〕20號),地塊北側7米道路為小區(qū)級公共道路,由地塊競得者承建(含地下公共管線)。地塊競得者應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統(tǒng)一設計、統(tǒng)一審查及高標準建設,并同步報批設計方案,建成后開放使用,不得圍合、占用。
P2022-8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巖前鎮(zhèn)客運站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1〕35號),地塊內商業(yè)建筑需整體自持,不可銷售。
P2022-9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武東客運站A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1〕33號),地塊內商業(yè)建筑需整體自持,不可銷售。
P2022-10地塊具體規(guī)劃建設要求詳見《武東鎮(zhèn)客運站B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武自然資規(guī)設〔2021〕34號)。
三、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有未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價款和未履行出讓合同相關條款記錄或法律法規(guī)對申請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拍賣資料的索取及地塊踏看方式
1.自2022年9月8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工作日期間,有意競買人可到武平縣自然資源局權益利用股咨詢出讓地塊的相關情況、索取相關資料。
2.有意競買人應自行踏看申請競買的具體宗地,了解競買宗地的土地利用條件,在申請報名時需提交《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
五、報名方式
1.有意競買人應在2022年9月27日下午4時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銀行到賬為準),并到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開具競買保證金繳交票據(jù)。
2.有意競買人應在2022年9月27日下午5時之前,持競買保證金繳交票據(jù)原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護照、授權委托文件(應當明確具體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地塊踏看和申請競買承諾書》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向武平縣自然資源局權益利用股提交競買申請,并填寫競買申請表(應攜帶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逾期未辦理報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競買。
3.申請人應認真參閱武平縣自然資源局制作的《拍賣競買須知》。一旦申請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競買申請和承諾書,視為接受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出讓合同條款等公開出讓文件規(guī)定,愿意承擔相應責任。
六、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加價幅度、成交總地價上限、綜合房價(預售備案均價)上限
1.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加價幅度、成交總地價上限、綜合房價(預售備案均價)上限如下表:
宗地編號 |
起始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 |
成交總地價 上限(萬元) |
綜合房價(預售備案均價)上限 (元/㎡) |
P2022-5 |
1650 |
330 |
20 |
2450 |
/ |
P2022-6 |
3180 |
636 |
20 |
4730 |
/ |
P2022-7 |
5180 |
1036 |
20 |
7660 |
/ |
P2022-8 |
980 |
196 |
10 |
1280 |
5000 |
P2022-9 |
575 |
115 |
10 |
750 |
4500 |
P2022-10 |
20 |
4 |
1 |
/ |
/ |
備注:
P2022-5、P2022-6、P2022-7地塊采取“限地價、競無償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方式拍賣出讓,(1)在達到成交總地價上限價格之前,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2)當達到成交總地價上限價格時,轉為競無償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無償移交產(chǎn)生的稅費由競得人承擔。競價階梯須是50㎡住宅建筑面積的整數(shù)倍。無償移交給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須為計入容積率且不是配套用房的面積,具體位置不做限定,但在報審建筑設計方案時需注明無償移交住宅用房位置,并須為連續(xù)布置,中間不得間斷,該單元布置完后仍不夠的則須在該幢相鄰單元自最低樓層開始繼續(xù)向上連續(xù)布置。最終移交的住宅建筑面積不得小于競報面積,在規(guī)劃條件不變的前提下,原則上按棟按梯集中設置,應與商品房統(tǒng)一規(guī)劃,同步設計、建設、驗收,同步交付,不足一套按一套計算,競報無償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最高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成交總地價的上限價格。
P2022-8、P2022-9地塊采取土地帶地上、地下建筑物一并出讓模式,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均已經(jīng)過住建部門認定質量合格,滿足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要求。按“限地價、競房價”方式公開拍賣出讓。P2022-8地塊出讓起始價為980萬元(地價537.64萬元,建筑物總價442.36萬元),P2022-9地塊出讓起始價為575萬元(地價136.6萬元,建筑物總價438.4萬元),成交價高于起始價部分屬土地價值部分。在達到成交總地價上限價格之前,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當達到成交總地價上限價格時,轉為競報綜合房價,每次競報減價幅度為10元/㎡,競報綜合房價最低者為競得人,成交土地出讓金即為成交總地價的上限價格。
P2022-10地塊采取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
2.競買成交后,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轉為出讓價款,作為簽訂和履行出讓合同的定金。競得人在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應在規(guī)定日期前繳清土地出讓金。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每日按欠繳額的千分之一加收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jīng)稅務局催繳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具體詳見《拍賣競買須知》。
3.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拍賣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七、其它相關事宜
1.上述地塊公開出讓后將按規(guī)定予以土地權屬登記,如有異議者,在本公告發(fā)布起一個月內帶有效土地權屬證書向本局提出,逾期視同我局已對上述公開出讓宗地進行土地權屬登記公告,并按規(guī)定予以確權發(fā)證。
2.武平三中南側地塊成交地價款不含土地契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稅費,自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其余5幅地塊成交地價款不含土地契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稅費,自成交之日起一個月內繳清。
3.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原自來水公司地塊和武平三中南側地塊等3幅地塊自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六個月內交付土地,巖前鎮(zhèn)客運站地塊、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和武東鎮(zhèn)客運站B地塊等3幅地塊自土地出讓金繳清之日起兩個月內交付土地。
4.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不再開發(fā)建設,其余5幅地塊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競得人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好相關建設手續(xù)后,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
5.本公告與其他所有出讓文件資料均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對競買人競買、簽約和履行合同均有約束力。本次拍賣出讓的競得人可以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有權機關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項目立項等相關手續(xù)。
6.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原自來水公司地塊、武平三中南側地塊、巖前鎮(zhèn)客運站地塊和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等5幅地塊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應在武平縣行政區(qū)域內設立獨立核算的法人企業(yè)(已在武平縣設立的除外)。除武東鎮(zhèn)客運站A地塊外的4幅地塊應按公告和合同約定及時進行開發(fā)建設,相應用地開發(fā)建設所產(chǎn)生的稅費必須在武平縣交納。競得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對地塊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完成新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xù),并由新公司和競得人與我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申請人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需與他人合作開發(fā)成立新公司的,受讓人(競得人)其持有的股份應占新公司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7.上述出讓地塊居民適齡人口就讀學校為: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和武平三中南側地塊屬于武平縣實驗小學育才校區(qū)招生范圍,原自來水公司地塊屬于武平縣第二實驗小學招生范圍;上述3幅出讓地塊初中劃入武平三中、實驗中學招生片區(qū),并通過電腦派位確定就讀學校。具體的按當年武平縣教育局發(fā)布的招生方案執(zhí)行。
8.本次出讓競買保證金請匯入以下賬戶:
戶名: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
①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縣支行:935001010010930012;
②武平農(nóng)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營業(yè)部:9090610010010000097292;
③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35050169740709188888;
④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0000014652956012。
9.出讓地塊的具體區(qū)位及有關事宜可向武平縣自然資源局權益利用股咨詢,也可登錄中國土地市場網(wǎng)(www.landchina.com)、武平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wp.gov.cn)、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詢。
10.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地 址:平川街道西環(huán)路21-4號
咨詢電話: 0597-4828082
聯(lián) 系 人:潘女士、童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區(qū)位圖;
2.原自來水公司地塊區(qū)位圖;
3.武平三中南側地塊區(qū)位圖。
武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中街西路北側地塊區(qū)位圖
原自來水公司地塊區(qū)位圖
武平三中南側地塊區(qū)位圖